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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高自考将对作弊生重罚 作弊考生可要求听证

2003-10-21

邓兴军



  昨天上午,近30万名考生走进全市两万多个高自考的考场。这也是本市高自考历史上参考人数最多的一次。昨天,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,新的自考“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处理程序”不仅对作弊考生最重处罚停考三年,同时作弊考生也头一次拥有了要求听证的权利。

  新规定的出台,缘于一场官司。今年,考生蔡某对自考作弊原有的规定“一科考试被认定作弊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”不服而诉至海淀法院。6月16日,法院做出判定,蔡某因此6门功课的合格成绩得到确认,但却换来停考两年的处罚。记者了解到,为了杜绝高自考作弊现象,北京教育考试院修改了对作弊考生的处罚规定:取消考生作弊科目成绩,同时根据作弊情节严重程度,给予作弊考生停考1到3年的处罚。

  摘自《北京青年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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